学习教育
武汉城市精神
塑造现代武汉城市精神的根本。城市精神的主体是人,城市设施反映出来的城市精神也是由人造出来的。因此,城市精神是城市市民精神的集大成。健全了城市市民的精神也就是塑造了城市精神。因此,谈塑造武汉城市精神,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塑造武汉市市民的精神文明。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研究所所长胡伟的意见,城市精神应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塑造城市精神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提高市民的公德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形成比较好的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现在城市市民公德意识普遍较差。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它严重地损害了城市形象,使城市品味难以提高;
二是公民精神。这个层面更多地是从政治和法律上看。比如说,自由精神、平等精神、法制精神、民主精神。这是现代公民意识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交汇部分。而这一点,恰恰是我国的公民所缺乏的。或者说是我们忽视了的东西。因为我们的市民缺乏这些意识也就常常丧失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机会,政府的某些行为得不到制约,因而为侵权、违法、犯罪敞开了方便之门;
三是时代精神。这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精神。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海纳百川。现代城市是开放的、多元的、宽容的,应能够吸纳一切、包容一切、融化一切。当然,这种吸纳、包容、融化不是指废物和有害的东西,但也不要害怕有害的东西,要相信人们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有时看似有“毒”有“害”的东西,往往会变为有用、有利的东西;
四是人文精神,这是城市的灵魂。每个城市,特别是国际大都市,都应该有自己的文化品味,艺术韵味和个性魅力。城市精神好比一条龙,人文精神好比画龙点睛,人文精神就是龙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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