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拟授予以下同志校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学校纪委反映。
校级学科带头人:
汪 慧 韩 金 吴 亮 李 勇 姜 萍
校级优秀青年教师:
陈 玮 宋莎莎 白 云 孔 维 钟 毅 杨 祎
电话:82833905
邮箱:whssyxxdb@126.com
武汉市实验学校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