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市实验学校201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经个人自评,年级(部门)互评,学生测评,汇总结果提交校长办公室会、党委会审核,现拟评议下列人员2015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
陈云飞 夏世艺 田运明 王家传 吴 敏 程末香
李 君 周 蓉 汪 慧 黄忠菊 何水清 龙翠华
邓 莹 黄新平 郑联蓉 谢 琴 陆培芳 陈 玮
唐菊潮 陈 凡 桂丽萍 黎 珍 孟亚清 韩 金
袁秀华 陈孝平 周 毅 李爱民 廖 辉 熊卫红
张丽娅 吴 亮 何书杭 朱荣生 陆世伟 李 红
白 云 常 蕾 龚蔓菁 侯少丰 陈雪霏 刘 欢 徐琴琴 刘诗微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学校纪委反映,电话:82833905。
武汉市实验学校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