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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忘初心,践行党员常青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2-14 13:34:21    浏览次数:3732
坚持不忘初心,践行党员常青
——中共武汉市实验学校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
 
 

 
8月24日下午,武汉市实验学校党委组织全体党员以“坚持不忘初心,践行党员常青”为主题,开展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高二支部支部书记郑联蓉主持了党日活动,党委书记贾勇、纪检委员周洪、组织委员纪先发、宣传委员王心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 
在活动现场,我校全体党员交纳党费、齐唱国歌、在支部书记郑联蓉带领下,重温入党誓词并由支部组织委员汪慧领诵《党章》节选章节。随后,支部纪检委员黄新平为全体党员解读《准则》、《条例》部分章节,强调要做遵规守纪的党员。重点解读了修订后的两项党内法规与修订前相比的翻天覆地大变化:《准则》在对象上做“加法”,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覆盖,在内容上做“减法”,突出廉洁主题,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将原先的十大类纪律变为六大类,其中政治纪律列六大纪律之首,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此次将八项规定写进《条例》,“通奸”字眼将被废止,可以预见,曾饱受社会舆论争议的党员领导干部开除党籍情况通报中的“通奸”二字将成为历史,新的表述将会取而代之。以往我们强调的都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坚决防止了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高二支部书记郑联蓉同志围绕本次活动主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坚持不忘初心,践行党员常青—开展思想整顿,清除思想灰尘,保持纯洁性》,强调党员应具备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要不忘“理想信念”之初心,增强政治自觉;要有“责任担当”之初心,积极履职奉献;始终践行“为民服务”之初心,真诚服务群众;恪守“遵规守纪”之初心,提升个人素质。
学习讨论环节,组织党员教师学习了长江日报6月21日至25日连续刊发的“党员常青”系列报道,全体党员同志一同学习了常青花园老党员同志们的先进事迹。随后围绕“坚持不忘初心,践行党员常青”进行讨论交流,党员们表示“党员常青”体现着一名党员对党始终如一的忠诚和永不褪色的党性,不论党龄长短信仰在追求不变、坚持党的宗旨不变,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对教育事业的激情不减。
随后,高二支部组织委员汪慧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交纳党费相关文件,使全体党员了解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员应增强纪律意识,每月按时缴纳党费。最后全体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并对有关学习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最后,党委书记贾勇同志就今天主题党日活动总结发言,党员要不忘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主义不是虚无的,在建国前我们走过很多弯路,但是这条路越走越宽敞越走越明亮,我们党是前进的党,党员要坚定信仰信念,对党忠诚;遵守党章党规,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之后对下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出有关要求。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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